给一个人写第一封情书的感觉好比小孩子捉田鸡,远远听见此起彼伏的叫声,走近一看,要么没有了,要么都扑通跳到水里。好不容易看见有只伏在路边,刚要拍下去,那田鸡竟有圣人的先知,刹那间逃掉了。雨翔动笔前觉得灵感纠结,话多得写不完,真要动笔了,又决定不了哪几句话作先头部队,哪几句话起过渡作用,患得患失。灵感捉也捉不住,调皮地逃遁着。雨翔惊异于Susan的长远计议。林雨翔还不知道四天后的生活,Susan的蓝图却已经画到四年后。清华之梦,遥不可及,而追求的愿望却急不可摇,如今毕业将到,大限将至,此时不加紧攻势,更待何时?不会不会,我乐观开朗活泼,对新生活充满向往,哪会呢!林雨翔把Susan的信抖出来给梁梓君,梁梓君夸好字!晚上八点,林母破门进雨翔的房间,雨翔正看漫画,藏匿不及,被林母掳去。他气道:你怎么这么没有修养,进来先敲门。梁梓君又侃侃而谈,不去当老师真是可惜了,我跟你说,你最主要的呢,还是写情书。女的最喜欢那玩意儿,尤其是第一封,最主要!